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下放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统考权的通知》(冀学位办〔2018〕11号)精神,外语考试工作已下放到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工商管理、会计学、法学三个专业由河北经贸大学代授学位,在校期间外语成绩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及以上的。
学前教育专业由河北师范大学代授学位,需符合如下要求:
1.此前参加的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未取得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合格成绩的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在籍期间参加我校指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
3.因学位外语考试调整申请学位受到影响的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后一年内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2014级高起本毕业生可延长至2019年12月授予学位,2017级专升本毕业生可延长至2020年6月授予学位。按照有关规定,2019届毕业生仍需在毕业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学位申请。
注: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6月,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5月和12月,考试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和9月,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
4.其它问题可咨询:0311-87839704。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含函授、业 余、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通知
2.河北师范大学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工作的通知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月7日
河北经贸大学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含函授、业余、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 试的通知.docx
河北师范大学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