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18年普通高校举办的函授教育
辅导站、校外业余教学点和现代远程教育
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结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在主办院校自查的基础上,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辖区内2018 年普通高校举办的函授教育辅导站、校外业余教学点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站、点、学习中心)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省教育厅进行登记。现将合格站、点292个,学习中心202个,整改站、点、学习中心17个 ,撤销站、点、学习中心62个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市教育局、主办院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函授教育辅导站、校外业余教学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社会信誉,不断提升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2018年普通高校举办的函授教育辅导站、校外业余教学 点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结果一览表
河北省教育厅
2019年1月4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举办的函授教育辅导站、校外业 余教学点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结果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