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电大继字〔2019〕 005号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专业设置的要求,设立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院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设主任两人,由主管校长和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两人,由教学支持服务中心主任和继教学院院长兼任;委员若干人,由校内其他领导和地市电大负责人兼任;秘书一人,由院教学负责人员兼任。继教学院第一届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 委 员:陈军平 刘金霞
副主任 委员:王 琴 许 力
委 员:谷 泓 范晓峰 王淑平 张宗强
于 冰 曹朝晖 张丽桃 张立群
秘 书:姜心怡
二、工作职责
(一)审查专业设置是否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是否具有相关学科专业依托。
(二)审查专业设置是否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三)审查所设置的专业具有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四)对新专业的科学性、可行性提出意见。
三、议事规程
1、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委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行使自己的职权。
2、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形成的各项决议须由专家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为有效。
3、委员有义务遵守相应的议事规范和道德。
4、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秘书负责会议的通知和联络,须为每次会议提供完整的材料准备,并保证每次会议记录和结论保存完整,保存相关的资料。
四、本工作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修改。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