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立成人高等教育
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6
			 
冀电大继字〔2019〕 015号 
 
相关市电大及有关合作办学单位:
根据河北广播电视大学2019年春季学期培养方案及教学工作安排,按照《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19年第一学期成人高等教育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冀电大校字[2019]73号)要求,为不断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课程考核工作,提高各办学单位考试服务水平,保障成人高等教育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经继教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成人高等教育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成人高等教育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由继教学院院长兼任;成员若干,由校内教师及相关工作负责人等组成。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  力
成 员:刘  慧  姜心怡  张  京  张海珍  
       李  成  石景培  高  鑫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考务组、保障组、纪检组,组长分别由姜心怡、李成、刘慧担任。各组成员名单如下:
1、考务组:姜心怡  高  鑫  张海珍  王  从  王运涛 
2、保障组:李  成  王运涛  
3、纪检组:刘  慧  高  鑫  张  京  石景培
     二、工作职责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学院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全面检查指导考试工作。
2、考前对巡考工作人员和监考工作人员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和业务培训,明确巡考、监考职责和考务要求。
3、及时解决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考务组、保障组、纪检组工作职责
1、考务组应做好考试期间值班工作,及时解决有关考试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保密工作制度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做好考试监考工作以及考试过程中的其他工作。
2、保障组应做好试卷的发放、接收和保管工作;做好考场纪律维持和环境管理工作;做好考试期间的学生服务工作。
3、纪检组应做好巡考工作。
考务组电话:0311-87839704 18742526672
保障组电话:0311-66773336 18032090157
纪检组电话:0311-66773336 15176965317
各组考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要相应成立成人高等教育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于6月10日前报至省电大继教学院,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期末考试工作的沟通和协调。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