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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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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考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电大,省电大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高等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成人单招)工作是探索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落实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招生考试安全,树立广播电视大学招生考试品牌,现就考点设置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与考试安全息息相关,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考点设置的重要性,制订长期规划,保持考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成人单招考点设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点设在各设区市,考生人数低于50人的,不予设置考点,由省电大负责协调相关考区安排考生应考。

2.考点必须为组考单位所在地考试院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考点。

3.考点必须经省电大和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启用。

二、考点管理

考点管理要严格执行省考试院、省电大相关规定,并与当地考试院加强联系和沟通,按照成人高考的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1.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明确熟悉考试工作的部门、人员负责考点管理及其后续的考试组织工作。

2.要根据考场安排情况,配备足够的金属探测器、手机信号屏蔽器、身份证阅读器和指纹识别仪等设备;对于部分专业的职业技能考试,要按文件要求做好计算机软、硬件的准备和调试。

3.要进一步强化内部治理和源头管理,考点管理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事件的发生。

三、违规处理

对于违规设点或不能履行相应职责,在考试工作中出现以下重大问题的考点,省电大将区别情况,以通报批评、暂停组考资格限期整改、减少招生计划、取消考点资格等进行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擅自变动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的。

2.擅自变更、增设考试场所的。

3.发生有组织作弊、违纪事件的。

4.考试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重大事故。

暂停组考资格限期整改的考点,整改后须向省电大提交整改报告,经省电大验收、审核后报省考试院,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恢复组考资格。被取消的考点,两年内不得申报考点。

四、考点信息反馈

为确保成人单招考试工作顺利实施,各单位务于5月21日前,向省电大教务处提交电子版《2019年成人单招标准化考点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省电大教务处王从;

联系电话:0311-66781008

附件: 2019年成人单招标准化考点情况统计表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5月8日

       

 

附件:

2019年成人单招标准化考点情况统计表

考点名称


本校标准化考场

标准化考场总数(纸笔)

带监控机房总数(机考)



租用标准化考场

标准化考场总数(纸笔)

带监控机房总数(机考)



防违纪舞弊设备统计

(填报现有数,考试期间按需配置)

金属探测器

(按考场配置)

居民身份证阅读器(按考点配置)

指纹识别仪

(按考点配置)




手机信息屏蔽器(按考场配置)


主管校领导


联系方式


组考部门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备注:请将此表填好后,5月21日前上传电子表给指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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